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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年11月15日 16:4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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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2-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并发布此报告。本报告分六个部分,包含: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经验、不足和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2-2023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按照省教育厅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谋划部署,坚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水平,有效推动学校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 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机制。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民主治校、开放办学、依法管理的方方面面。《湖北中医药大学章程》第三章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学校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湖北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学校各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建立了学校与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形成了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统筹,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信息公开网站管理模式,保证了信息公开网站相关栏目内容及时发布和动态更新。

(二)拓展信息公开途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一主”“二辅”“三平台”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途径、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主”是以学校校园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专栏为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途径,向师生、社会发布学校办学治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辅”是通过学校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网站实时对外发布招生就业、人才培养、财务资产管理等师生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信息。

“三平台”是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视频号平台和校刊、校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媒介平台向师生、社会及时分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和工作动态信息等。学校各类办学信息基本实现准确、及时、便捷、完整和连续发布的目标。

(三)服务内部管理,完善治理体系完善。学校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在重点领域、重大决策、重大事件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党代会、教代会、学代会,少数民族学生、青年教师、高层次人才、挂职干部、离退休职工等工作座谈会的信息反馈机制和作用,及时公布、反馈、回复师生员工关切问题,通过信息公开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四)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查,严守信息安全底线。

严格执行拟公开信息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严防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工作秘密、敏感信息被公开出去

(五)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工作。

学校结合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实际,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分解、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逐级落实岗位职责,确保关键信息按时按需更新发布。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发布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有关通知要求,学校通过文件、会议、网络、校领导接待日等形式公开学校各类信息。其中通过校园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的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考试、财务资产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位学科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10大类64项内容进行公开。2022-2023年度,学校通过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72条,其中基本信息75条,招生考试信息8条,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331条,其他各类信息58条。

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s://xxgk.hbucm.edu.cn/

2022-2023年度,学校官网发布新闻791条,公开教学科研信息670条,发布通知公告、公示信息80条。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湖北时珍实验室专题网。出版湖北中医药大学校报16期。湖北中医药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26条,湖北中医药大学其他部门(单位)各级各类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00余条。校内更新宣传公告栏119块,电子屏持续发布各类信息84条。

湖北中医药大学官网:

https://www.hbucm.edu.cn/index.htm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招生、录取工作信息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之一。2022-2023年度,学校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安排,在招生宣传及考试录取的全过程中,严格确保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项招生政策、规定和各类招录信息,保证招生工作信息公开的全程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1)在本科生招生考试方面,公开信息包括:《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3年招生计划》《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3年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报考指南》《湖北省近三年专业录取信息》等,同步发布招生快讯44条。考生可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实时查询近3年份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分数、招生宣传行程等关切信息,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每个批次录取进度以及录取结果。

2)在研究生招生方面,公开信息包括:《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初试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关于公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等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学校进行公开公示。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和研究生处招生栏目及时公布与考生密切相关的各类招生录取信息总计 21 条。包括招生政策、年度招生简章、推免工作公告及推免生公示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情况、复试录取相关公告及复试成绩公示、拟录取研究生名单、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督促各学院结合各自单位的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

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

https://zs.hbucm.edu.cn/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https://yjs.hbucm.edu.cn/zsgz.htm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类别,规定公开内容全部面向社会公开。

1)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学校对照事项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财务信息包括: 财务规章制度; 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信息;学校各类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有关学校受捐赠资金核算的信息;学校国有资产概况 (含校办企业情况)等。2022-2023年度,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发布信息 36条,如《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2022年湖北中医药大学部门决算》《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学年收费目录清单》《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收费目录清单》《湖北中医药大学捐赠资金到账情况及捐赠项目收支情况公开》等。

湖北中医药大学财务处信息公开栏目:

https://cwc.hbucm.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03

2)采购与招标信息公开方面。学校深入落实政府采购新政策、新要求,不断提高采购透明度,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学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和湖北中医药大学电子化采购平台上,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采购信息。2022-2023年度,发布货物、工程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信息140条,发布中标公示信息126条。

湖北中医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https://www.hbucm.edu.cn/cgyzb/

3. 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组织、人事部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主动公开人员招聘、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等信息,及时把大家最关心的信息发布出来。2022-2023年度,对外发布人事工作通知公告、招聘信息18条,集中发布中层干部任免信息20条次。

湖北中医药大学组织部:

https://zzb.hbucm.edu.cn/index.htm

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https://rsc.hbucm.edu.cn/

4.教学质量公开情况

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专任教师结构信息、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建设、重点学科名单等信息25条。

湖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https://jwc.hbucm.edu.cn/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完善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指南,向师生及社会公布申请信息公开途径。202291日至2023831日期间,学校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多渠道、多平台联合推动信息公开,确保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覆盖范围广泛、回应关切及时,不断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基本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校工会,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师生权益保护部门和组织,均未收到任何关于学校信息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方面的举报、复议、诉讼。

六、经验、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2022-2023年度,学校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持续加强对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重点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努力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途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网站建设维护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训。围绕责任意识提升、信息公开素养提升、信息化建设技能提升等方面开展。

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建设。通过加强网站平台建设,促进各业务主管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与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信息互通互联,推进业务部门信息发布与信息公开工作专栏有效联动,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附件 清单事项公开情况(2022-2023年度)


湖北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231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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