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3年02月17日 11:27  点击:[]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湖北中医药大学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基础培养高等中医药专门人才,在六十多年的中医药高等教育实践中,学校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科学与人文相融”的办学理念,走“中医中药并举,文理工管兼容”的发展道路;秉承“勤奋求实,发掘创新”的校训,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形成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学校的主要职责:

1)以本科教育为基础培养高等中医药及相关专门人才,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我国卫生事业发展。

2)开展教育和教育科学研究,承担国家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政策问题的研究,承担国家重大科学技术研究课题。

3)以各种形式有效开展社会服务,依托自身的教学、科研、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4)发挥中医药高等教育特色优势,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

5)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湖北中医药大学目前设46个机构,其中,院系设置14个、党政机构22个、直属单位10个。

院系设置:中医临床学院、第一临床学院、针灸骨伤学院、药学院、基础医学院、检验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健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党政机构: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统战部,宣传部,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工会,团委,发展规划处(学科办、目标办),人事处,教务处(评建办),科学技术处(科协办),研究生处(学位办),审计处,采购与招标办公室,财务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保卫处、武装部,离退休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基本建设处。

直属单位:图书馆,档案馆,教师发展中心(高教所),期刊社,中医药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国医堂,黄家湖医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入

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5940万元,较上年增加6783万元,增加了1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3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4800万元,事业收入2000万元,其他收入2808万元。增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8583万元,其中:基础拨款增加4351万元,学生资助补助增加493万元,省属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改革发展补助项目)增加3685万元,预算绩效奖励资金增加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增加86万元,预计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减少34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200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预计结转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3500万元,较2022年减少2000万元。

3、事业收入主要为我校各类纵向科研经费拨款,与上年度持平。

4、其他收入预算共计2808万元,较2022年(2608万元)增加200万元,增长了7.7%。主要来源利息收入50万元、版面费150万元、查新查引费50万元、动物养护费50万元、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不属于科研事业收入的有关项目经费拨款700万元(如:校地人才合作经费、人文社科教研项目)、校银合作经费1800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

(二)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55940万元,较上年(49157万元)增加6783万元,增长了13.8%,其中:基本支出44460.5万元,项目支出1147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央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人社厅重新核定我校工资总量,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409.43万元;二是根据文件调整离休费和退休统筹待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339.82万元;三是项目支出增加4900.5万元。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压减公用支出1866.7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58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4.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014.62万元,单位资金1908万元),其中:办公费15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电费1400万元、邮电费273万元、物业管理费1267.8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维修(护)费480万元、会议费9.99万元、培训费47.97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0万元、工会会费106万元、福利费107.2万元、专用材料费200万元、其他支出816.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3.9万元和其他153.03万元。较上年(9449.63万元)减少了3862.51万元,降低了40.8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过紧日子”等要求,集中资金用于学校发展。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了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均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404.64万元,其中:

1、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

2、服务类采购预算1254.64万元,较上年增加6.64万元,增加0.53%。增加的原因主要为物业管理费增加6.64万元。

3、工程类采购预算150万元,主要为药用植物园温室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房屋建筑物511424.93平方米,年末净值53644.69万元(资产原值108415.37万元,累计折旧54770.68万元);汽车21辆,年末净值0万元(资产原值521.24万元,累计折旧521.24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6台(套),年末净值738.86万元(资产原值9825.12万元,累计折旧9086.26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年末净值385.89万元(资产原值2471.28万元,累计折旧2085.39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3年学校继续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部门预算组织编制了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项目支出和学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达到全覆盖。涉及发展项目主要包括:“改革发展补助项目”、“学生资助专项”、“高校科研课题项目”、“不可预见费项目”、“其他项目经费”等,项目支出预算11479.5万元。组织完成了学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学校整体支出设置“长期目标”3个、“年度目标”3个,全面反映了学校建设发展的要求。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共设置数量指标23个、质量指标11个、效益指标7个、满意度指标3个,考核指标设置符合绩效目标考核要求。

执行中,学校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考核等工作,根据绩效评价和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完善预算执行,指导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23年度学校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是省属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改革发展补助项目)。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提高教学质量、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

重点项目主要绩效目标:支持高水平学科建设5个,省部级科研、教学平台1个,建设省部级学科团队2组,发表学术论文100篇以上、发表SCI学术论文20篇以上,科研论文影响因子8-10次,出版教材或著作10部以上,获省部级科研项目30项以上,培养师承人才5人,资助留学生2人,争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项、学科排名力争达到国内同行前列水平。

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目标要求,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符合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学校建设发展的需要。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21231日,本部门政府债务余额30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00万元,原因是2022年获批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22 湖北债 107)额度3000万元,用于中医药综合实训大楼建设。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高等学校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不属于科研事业收入的经费拨款。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高等教育支出(2050205):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上一条:2024年湖北中医药大学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下一条: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关闭